本机关已于2021-10-20 00:00:00.0对该行政复议申请进行了立案。
本机关已于2021-10-20 00:00:00.0依法受理。
本机关已于2021-10-21 00:00:00.0通知被申请人答复。
被申请人已于2021-10-29 00:00:00.0进行了答复,申请人可到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查看相关材料和证据。
本机关已于2021-12-03 00:00:00.0作出行政复议终止的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