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机关已于2021-06-15 00:00:00.0对该行政复议申请进行了立案。
本机关已于2021-06-15 00:00:00.0依法受理。
本机关已于2021-06-16 00:00:00.0通知被申请人答复。
被申请人已于2021-06-25 00:00:00.0进行了答复,申请人可到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查看相关材料和证据。
本机关已于2021-08-09 00:00:00.0作出将行政复议决定延期至2021-09-12 00:00:00.0作出的决定。
因经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审议,本行政复议案件需要以仲裁案件的裁决结果为依据,本机关于2021-08-18 00:00:00.0中止审理。